心孚涵荣 发表于 3 天前

为人民服务,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

  同事吹嘘她舅舅是徐州市交通局局长,哥哥是黑社会的。她到单位就是享福的,不是来干活的,谁不替他干活就得挨揍。
  01年2月4日 ,就因为我未替她(王红艳)干活,她喊了三个黑社会的到我单位,破门而入一言不发,将我打伤,还威胁我同事,谁拦连谁一块揍。我一脸血的到王场派出所报警,派出所拒绝出警、过问。一个多月后,丰财派出所主动找来,民警徐子航办成我打伤对方,要钱。我不同意,对方(王的对象徐坤)将我告至鼓楼区法院,鼓楼法院 01年11月12日28日 开庭审案,判决书日起却是 01年11月5日的 。判我赔给徐坤(把我打伤的人)4414元。
  我上诉至中院,第一次开庭调解时,还下了传票,我通知律师到场,我根本就不同意调解;一段时间后,单位同事告诉我,市中院来电话,叫我第二天下午到中院去一趟,我不知道什么事就一个人到中院,大门不让进,我说市中院通知我来的,好歹让进去了,就在大厅等;很长时间,有人来喊我,一进法庭,审判长李书英,还批评我来晚了,说现在就开庭审案。这次开庭我的律师未接到通知并未到场,庭上我自己辩称:打架是在八点交接班之后,朱xx来接过班了,徐坤病例显示八点十分到医院看伤明显是造假。对方单方面做的法医鉴定有假,我要求由市中院主持重做法医鉴定,对方的鉴定是根据病例做的(鉴定上特意注明的),可审判长以对方不同意重做鉴定为由,拒绝重做鉴定。以后,让我去拿判决书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  我随后又要求再审,也被驳回。
  2005年5月“公安大接访”,鼓楼分局、丰财派出所口头承认办假案,主动让我打赔偿报告,我请求赔偿四万元。可公安局一拖再拖,总是和我讨价还价不赔钱。
  
   
  07年4月16日在徐州广播电台《行风热线》节目中,市检察院张副检察长到直播室,现场接受咨询投诉,我打电话进了直播室,现场直播反映了此事,广播听众都听到了,可检察院不问 。
  现在一直在申诉、上访。
  11年12月20日,在《徐州论坛》中级法院网络发言人板块发了帖子,12月22日陈玉浩法官和我约谈,12年2月9日下午14:08,陈法官才接电话,称领导愿赔一万元(只是就法院错误),我嫌少,请他再向领导反映,至今无消息。
  徐州市鼓楼区杨叶如。电话:15952189380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页: [1]
查看完整版本: 为人民服务,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